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
法律主观: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县级总工会的主要职责: 接受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与本级司法行政机关、 律师 协会进行协调沟通,解决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开展工会公职律师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负责县级工会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办理。负责总工会机关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 《工会法》第二十九条
法律主观:
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县级总工会的主要职责: 接受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与本级司法行政机关、 律师 协会进行协调沟通,解决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开展工会公职律师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 负责县级工会公职律师执业证书的办理。负责总工会机关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 《工会法》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