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家属是否在场
可以,为了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家属也可以委派医生朋友或医疗律师观察尸检过程。
一、刑事案件尸检手续 人的生命是脆弱的,但是在生活中一些外界因素以及自然因素的影响,让我们的生命似乎更加的岌岌可危,所以说,在刑事案件中死亡也并不罕见,那么在法律规定中刑事案件尸检程序有哪些?1、尸检首先应当经过家属同意。2、尸检结果,家属有权知道。3、侦查阶段,如果遇到困难,可以延长。4、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找公安督察部门投诉。另外需要注意:1、尸检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2、为了保证尸检过程的公正性,家属是可以在场的,但考虑到家属往往不是医学专业人士,对过程是否符合医学解剖程序难以做出专业判断,且解剖现场的特殊性,家属的感情是无法承受的,故建议家属可以委派医生朋友或医疗律师观察尸检过程。3、在尸检报告出来前,家属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尸检部门对死者的器官标本不要销毁并注意妥善保存,将来如果对尸检结论不服家属还可以申请复核。 二、公安机关是否有权解剖尸体 公安机关有权解剖尸体。决定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是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具体表现,在进行尸体检验中遇到死因不明的时候,公安机关可以通过解剖尸体,查看内伤,取样化验等方法查明死亡的原因,解剖尸体时应当通知死者的家属到场。 三、大型医疗事故尸检在多长时间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八条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但是应当在解剖通知书上记明。对于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明笔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尸体检验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为了确定死因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死者家属同意。死者家属不同意解剖尸体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由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