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是指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政府重大决策程序的法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其中包括了决策形成程序、涉及利益相关人的听证程序以及决策的公开程序等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一项法规,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法规主要围绕着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范,包括了决策形成程序、听证程序、公开程序、监督程序等内容。这些规定的实施,将会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透明度和经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来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调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规定政府在决策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保证利益相关人能够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同时,该规定还规定了涉及利益相关人的听证程序,从而增加了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该规定还规定了政府决策的公开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并要求政府尽可能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在监督方面,该规定还设立了监督程序和追究责任的相应机制,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适用于哪些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适用于政府涉及重大利益的行政决策,包括原则性、基础性、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大大增强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透明度和经济社会效益。政府部门应该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决策,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利益相关人也应当积极参与到政府决策的过程中,保障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政府部门作出决策前,应当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如果行政决策直接关系到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义务,或者其他行政决策需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形,应当通知利益相关人参加听证,并就听证事项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