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的三次征服是什么?

第一次,以武力征服,是指罗马征服了地中海周围的地区,创建了罗马帝国。

第二次,以宗教征服,是指基督教在世界的传播。

第三次,以法律征服,是指罗马法的创建与发展,不但维系了整个帝国,而且由于具有广泛的灵活性和适用性,罗马法在更广阔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挥了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

作为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基础,罗马法泽被后世。由此可见,以和平方式而非动辄武力镇压,是进行国家有效治理与统治的有效途径。

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是现今许多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直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中国的法律制订也受到很大的影响,特别是罗马法所体现的人人平等,公平至上的法律理念具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永恒价值。罗马法律之所以如此完善,主要是由于如下原因:

1、不断发展的罗马经济是罗马法逐渐形成与发展的经济基础。

2、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奴隶反对奴隶主的斗争是罗马法制定的内趋力。

3、对外扩展的版图也适应统治区域内广大自由民的需要是罗马法完善的外部力量。

4、海外贸易的发展使罗马法成为“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和“充分预料到现代私有制法律”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