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辩题:见义勇为入法 不能挽救道德 .求解

1、见义勇为是人的良知和天性贵在自觉自愿,而不是法律强迫

2、见义勇为关键在于社会风气。见义勇为在于社会建设的道德化水准、在于官员的身体力行、在于人与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在于文明素质、在于人们的精神面貌、在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历史证明,民风纯朴,国家大治,则见义勇为率上升。

人们互相关爱,以道德为崇尚,则见义勇会成为社会风气。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见义勇为,对人的良心和心理惩罚将比法律惩罚更加强烈。如果都象安徽官二代烧周岩那样,人们如何见义勇为呢,人已经烧伤毁容了,这样的结果是无法消弥的。

3、见义勇为也是要看实力的,如果没有这个实力,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让无辜人成为见义勇为的受害者。例如,不会游泳者去救落水者该不该呢?

4、如果将见义勇为写进法津条文,法律将非常庞杂,无法界定。无法量化和使用。这样只能使道德埋葬和伦丧。法律要求什么不可以做,而没有要求什么必须做,道德义务和法律是两码事。

5、见义勇为本身就是道德范畴,如果生搬硬套,生吞活剥和与法律扯在一起,将混淆法律与道德,既淡化了道德,又使法律丧失了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