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有原罪,但亦有原权。这句话出自哪里?好像是美国的一部法律,请大神告诉原文

大神不亮相开口,常人憋不住了插几句闲话:

(1)原罪一词由《圣经》推导而来,在西方话语体系中一直占有一定席位,连无神论者都不排斥。最显著例证可举马克思,他不厌其烦说过无数次,文字记录下来的也有几十次。但它不是法律用语,关于这一点,可请律师们举证。

(2)退一步说,法律不搞折中,理归理,错归错,没有打一把揉三下的做法,罪和权不会相提并论搞平衡。

(3)另外,所有权利都是现实的,没有原权、现权的区别,原权是个杜撰的概念。

外行猜测,现代成文法里很可能找不出这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