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露营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小型露营地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土地审批,拿着所有相关资料,到当地土地管理局审核,同时可以开发一些森林用地或承包山头,发展林下经济;
2、规划设计审批,拿着规划好的营地设计,到该地区规划局备案审批;
3、环保审批,去环保部门领取正式批复文件,然后提交申请,审批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批复;
4、立项审批,拿着编制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局的用地预审文件、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环保局的环评意见、规划部门核发的红线图等进行立项审批即可;
5、公安消防审批,到当地公安部门申请,然后窗口受理,等现场核查后,审核通过后,就可制作许可证了;
6、水电通信审批,到水电通信各个部门逐个办理手续即可;
7、工商部门要办理个营地经营许可证,税务机关办理税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