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调解成功了还需要诉讼费吗
在法院立案前调解的,法院不收取诉讼费,但如果需要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会减半收取诉讼费;如果在法院立案后调解结案的,法院会减半收取诉讼费。
开庭前调解成功了,还需要诉讼费,但是减半收取。
诉讼费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交纳的费用,可以不交纳或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诉讼费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
为了让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符合减免缓交诉讼费情形的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不同。财产案件按照标的额的不同分段累计缴纳;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但胜诉方可以自愿承担。常见的诉讼费用分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决定;
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或上诉人撤诉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自行负担;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用,由起诉人或申请人负担。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