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

一、公众号模式和内容

(一)集团公众号采用服务号模式,其他各产业公众号采用订阅号模式。

(二)公众号内容分为微信广告和微信栏目。

1、微信广告用于发布公司承接的商业广告、企业宣传、产品营销、行业动态、新闻快递及相关文章转载等动态内容。

2、微信栏目是根据经营和管理需求,设置的相对静态的功能性的项目和内容。

二、公众号管理权限设置

(一)新增公众号由相关单位通过OA系统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注册。

(二)各单位要求新增、变更、移除微信栏目设置的,经其行政主官同意后报科技中心实施。

(三)集团公众号留言管理员授权由各管理单位在微信工作群中向科技中心申请。其他各产业公众号留言管理员授权由各管理单位行政主官自行管理。

三、留言管理

(一)公众号后台留言分为公众号消息和广告留言两类。集团公众号消息回复由科技中心负责;集团公众号广告留言由广告部审核发放并发送至工作群中,督促相关业务单位管理员回复;其他各公众号消息、留言由其管理单位自行审核回复。行政部监管消息和留言回复。

(二)公众号消息和广告留言审核、接办、处理工作时间为每日8:00—17:30,在客户留言处做好工作时间的备注说明。

(三)涉及员工对内的建议、咨询、表扬及意见、投诉等留言24小时内转发网站“领导信箱”。客户咨询、表扬、建议类消息和留言,限6小时内接收和处理(夜间留言从工作时间8:00算起);客户意见和投诉类消息和留言,4小时内接办(夜间留言从工作时间8:00算起),三日内办讫并回复。

(四)广告部和科技中心在处理公众号消息和广告留言过程中,对于非本专业的内容,责成相关单位(部门)限时处理,如遇双方难以沟通解决的问题,由行政部负责协调督办,重大投诉,应提请分管领导牵头专案调查。

四、微信信息编辑要求

(一)各单位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注明信息来源以防造成侵权行为,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二)内容简洁、逻辑清晰、图文并茂,文字表达切合主题,符合时代主流,图片采用bmp、png、jpeg、jpg、gif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5MB;上传视频不超过20M,格式可采用avi、rm、rmvb、mp4。

(三)考虑微信受众的浏览兴趣,除商业广告外,其他宣传内容应避免重复发布,广告部负责监督统筹,并在发布计划中进行安排。

(四)广告部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发布的内容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培训,提高发布文案的质量。

五、公众号推广营销和微信广告收入管理

(一)各公众号管理单位(集团公众号由广告部负责)制订公众号年度推广营销计划,努力提高粉丝关注量和文案阅读量,广告部每季度在工作群中公布各公众号粉丝量排名。

(二)各公众号微信广告分为:业务洽谈广告、平台接单广告和流量主业务三种,广告收入的结算管理,由广告部在公司财务部的监督下指导各单位完善结算账户信息。业务洽谈广告收入统一打入公司指定账户;平台接单广告收入由广告部统一结算,按季度向公司财务部核对转账;流量主业务收入由广告部统一结算,每满300元结算一次,不满300元的,当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结清当年收入。

(三)各单位公众号微信认证费用(300元/年)自理,广告收入与广告部按五五比例分成。

六、考核

(一)广告部和科技中心对各单位公众号管理进行月度考核,公司分管领导和行政事务部对广告部和科技科中心的公众号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月度考核。

(二)个公众号关注量营销推广奖励并入公司营销活动,参与年终评比考核。

(三)年终,行政部协同广告部、科技中心组织各单位公众号管理评比,列入年度网站(微信)管理先进集体及个人专项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