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别人游戏装备犯法吗

销毁别人游戏装备犯法。

虚拟财产是以特定形式表现出来的数据具有“财物”属性:

1、玩家为获取游戏装备以支付金钱和劳动为对价,体现出虚拟财产具有价值;

2、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能够帮助玩家所操纵的虚拟人物、船只等在虚拟环境中发挥作用,具有使用价值;

3、虚拟财产能够为玩家所控制,可借助电脑、软件、网络等载体存在,玩家在使用时,可以通过自行设定的账号和密码对游戏设备等虚拟财物实现排他性的占有和使用;

4、虚拟财产具有交换价值。虚拟财产可以在玩家之间转让、交换,由玩家自由处分;

5、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在本质上与有形财产无异,具有“财物”的属性,可以归入财产类犯罪的评价范围,可以作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对象。

毁坏网络游戏装备等虚拟财产,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法定行为方式:1、毁坏包括毁灭和损坏两种行为,所谓毁灭,是指公私财物灭失或全部损坏,使其已经不存在或者虽然存在但已丧失价值;

2、对虚拟财产的毁坏方式的认定应根据网络虚拟世界中的游戏规则来评判,毁坏行为虽是无形的,但实质上已造成虚拟财产的灭失或价值丧失,故可以评价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

认定虚拟财产价值:

1、对于有确定交易价格的虚拟财产、道具来说,其价格是客观可信的,数额应按交易价格也即按游戏对外的售价认定;

2、对于没有经过交易的虚拟财产来说,如玩家在游戏中“练”出来的虚拟财产,由于游戏过程并不产生价值,现难以有效评判被毁损装备的价值。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刑法有关规定处理;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综上所述,通过比较、分析刑法上财产的特征(价值性、可控性、移转可能性)与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特征,发现两者的属性存在本质上的同一性,从而肯定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属于刑法上的财产范畴,应该归属于财产类犯罪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虚拟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故意损害他人的虚拟财产,根据不同的情形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重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