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守法的文言文
1. 诚实守信的名言(文言文)
诚实守信的几则小故事
诚实,就是忠诚正直,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守信,就是遵守诺言、不虚伪欺诈。“言必信,行必果”、“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些流传了千百年的古话,都形象地表达了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品质。在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史中,人们不但为诚实守信的美德大唱颂歌,而且努力地身体力行。
孔子早在2000多年前就教育他的弟子要诚实。在学习中,知道的就说知道,不知道的就说不知道。他认为这才是对待学习的正确态度。
曾子也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杀猪,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说着,就把猪杀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秦朝末年有个叫季布的人,一向重诺言,讲信用。人们都说“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就是成语朋友的帮助,才幸免于难。而有信,自然会得到大家的:
旧时中国店铺的门口,一般都写有“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八个自古在商品买卖中,就提倡公平交易、诚实待客、不欺诈、不作假的行业道德。
在当代中国,诚实守信的美德也得到了发扬光大。这种美德表现在工作和学习上,就是专心致志,认真踏实,实事求是;表现在与人交往中,就是真诚待人,互相信赖;表现在对待国家和集体的态度上,就是奉公守法,忠诚老实。
南北朝时,有一个非常老实的人,叫明山宾。他当州官时,因开仓济贫得罪朝廷,被罢除官位。
有一天,他看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便把父亲留给他的瘦牛去集市上卖了。可是回到家中,从妻子口中得知这头牛曾经患过腿疾,就急忙跑到集市上,找到买主,跟他说明情况,并主动退了一半的钱。周围的人都赞叹不已。
2. 有关诚信的文言文原文:
范式字巨卿,少游太学,为诸生,与汝南张劭为友。劭字元伯。二人并告归乡里。式谓元伯曰:“后二年当还,将过拜尊亲,见孺子焉。”乃***克期日。后期方至,元伯具以白母,请设馔以候之。母曰:“二年之别,千里结言,尔何相信之审邪?”对曰:“巨卿信士,必不乖违。”母曰:“若然,当为尔酝酒。”至其日,巨卿果到,升堂拜饮,尽欢而别。
翻译: 范式字巨卿,山阳金张(今山东金山县)人。年轻时在太学求学,成为众多求学者之一,与汝南张劭是同窗好友,张劭字元伯,两人同时离开太学返乡,范式对张劭说,二年后我将到你家拜见你的父母,看看你的孩子。于是约好了日期。后来当约好的日期快到的时候,张劭把这件事告诉他母亲,请他母亲准备酒菜招待范式。母亲问:你们分别已经两年了,相隔千里,你就那么认真地相信他吗?张劭回答:范式是一个讲信用的人,他一定不会违约的。母亲说,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就为你酿酒。到了约好的那日,范式果然来到。大家一起饮酒,尽欢而别。
<<;曾子杀彘>>
曾子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同“汝”)还,顾反,为女杀彘(猪)。”妻适市反,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
3. 关于守信的文言文曾子杀猪
曾子之妻之市①,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②,顾反,为女杀彘③。
妻适市反⑤,曾子欲捕彘杀之④,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⑥。"
曾子曰:"婴儿非与戏耳⑦。婴儿非有知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⑧,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⑨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⑩。"
遂烹彘也⑾。
选自《韩非子》,中华书局《诸子集成》本1954年版
注释
①市:集市。
②女还:你回去吧。 女,同“汝”,人称代词,你。
③顾反为女杀彘:等我回来为你杀猪。顾反:我从街上回来。 反,通“返”,返回。彘:读"zhì”,意为猪。
④(曾子欲捕彘杀)之:代词,指猪。
⑤妻适市反:妻子刚从集市回来。适:恰巧。
⑥特与婴儿戏耳:只不过与小孩子开个玩笑罢了。特……耳:不过……罢了。特,不过,只是。 耳,同“尔”,罢了。
⑦非与戏:不可同……开玩笑
⑧今子欺之:现在你欺骗他。子:你,对对方的称呼。
⑨而:则;就。
⑩成教:教育有效果。
⑾逐烹彘也:于是就杀猪煮肉吃。
[编辑本段]译文
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她的儿子哭着闹着要跟着去。他的母亲对他说:“你回家,等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刚从集市上回来,曾子就要捉猪杀猪。他的妻子阻止他说:“不过是和孩子开玩笑罢了。”曾子说:“(妻子),小孩是不能和他开玩笑啊!小孩子没有思考和判断能力,等着父母去教他,听从父母亲的教导。今天你欺骗孩子,就是在教他欺骗别人。母亲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不会相信他的母亲,这不是用来教育孩子成为正人君子的方法。” 于是(曾子)就杀猪煮肉(给孩子吃)。
[编辑本段]参考故事
曾子的妻子到集市上去,她的儿子哭着跟着她。他的母亲(骗他)说:“你回去,等一会(娘)回来给你杀猪(吃)。”孩子信以为真,一边欢天喜地地跑回家,一边喊着:“有肉吃了,有肉吃了。”
孩子一整天都待在家里等妈妈回来,村子里的小伙伴来找他玩,他都拒绝了。他靠在墙根下一边晒太阳一边想像着猪肉的味道,心里甭提多高兴了。
傍晚,孩子远远地看见了妈妈回来了,他一边三步作两步的跑上前去迎接,一边喊着:“娘,娘快杀猪,快杀猪,我都快要馋死了。”
曾子的妻子说:“一头猪顶咱家两三个月的口粮呢,怎么能随随便便就杀猪呢?”
孩子哇的一声就哭了。
曾子闻声而来,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以后,二话没说。转身就回到屋子里。过一会儿,他举着菜刀出来了,曾子的妻子吓坏了,因为曾子一向对孩子非常严厉,以为他要教训孩子,连忙把孩子搂在怀里。哪知曾子却径直奔向猪圈。
妻子不解地问:“你举着菜刀跑到猪圈里干啥?”
曾子毫不思索地回答:“杀猪”。
妻子听了扑哧一声笑了:“不过年不过节杀什么猪呢?”
曾子严肃地说:“你不是答应过孩子要杀猪给他吃的,既然答应了就应该做到。”
妻子说:“我只不过是骗骗孩子,和小孩子说话何必当真呢?”
曾子说:“对孩子就更应该说到做到了,不然,这不是明摆着让孩子学着家长撒谎吗?大人都说话不算话,以后有什么资格教育孩子呢?”
妻子听后惭愧地低下了头,夫妻俩真的杀了猪给孩子吃,并且宴请了乡亲们,告诉乡亲们教育孩子要以身作则。
虽然曾子的做法遭到一些人的嘲笑,但是他却教育出了诚实守信的孩子。曾子杀猪的故事一直流传至今,他的人品一直为后代人所尊敬。
4. 劝说别人或勉励自己诚实守信的古文名句1、修辞立其诚。
——《周易?乾?文言》言语应该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 2、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庄子?鱼父》 3、轻诺必寡信。——《老子》第63章轻易向别人承诺的人一定很少讲信用。
4、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 5、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学而》 6、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论语?为政》可:可以立身处世。 7、民无信不立。
——《论语?颜渊》 8、言必信,行必果。——《论语?子路》果:果断 9、一诺千金。
——《史记?季布栾布列传》 10、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以信接人,妻子疑之。--畅泉,晋朝隐士 11、人无忠信,不可立于世。
--程颐,宋朝哲学家 12、多虚不如少实。--陈甫,宋朝哲学家 13、以实待人,非唯益人,益己尤大。
--杨简,宋朝学者 14、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墨翟,战国思想家 1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
--韩非,战国哲学家、教育家 16、善不由外来兮,名不可以虚作。--屈原,战国诗人 17、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
--庄周,战国哲学家 18、人背信则名不达。--刘向,汉朝经学家 19、失信不立。
——《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20、伪欺不可长,空虚不可久,朽木不可雕,情亡不可久。--韩婴,汉朝诗论家。
5. 诚实守信的短文多多益善诚实可贵——读《退钱》故事有感 “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这是我读了《退钱》这篇文章后所领悟的.这篇文章使我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光荣革命传统,从而帮助我们从小树立起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是一篇值得一读的好文章.这篇短文主要介绍了方志敏退钱的一个故事,他是一个诚实的人,是一个正气凛然,坚贞不屈的人,当牺牲是,只有36岁.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懂得了“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一直以来所推崇的一种美德,是一个人道德思想与道德行为的体现,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相互理解的亲和力,是沟通人与人心灵的桥梁,诗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的基础性道德规范.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懂得了拥有诚实守信,就能战胜任何困难,取得应有的成就拥有诚实守信,世界会无限大,生活会无限美好.读了这篇短文,使我懂得了诚实守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基础,也是一个人应有的基本道德品质,它对我们的成长和成功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我们从小就要养成诚实守信的好习惯,要以诚待人,以信对人.在答应别人的事之前,一定要慎重,认真地想一想,自己能够做到的再答应,一旦答了,就要千方百计地去做好,这样才能不失信与人,才能值得别人的信任.让我们携手来精心呵护我们纯洁的心灵,一起来弘扬诚实守信的美德,以诚实守信为航标向着目标而努力前进吧!这篇短文够好了吧!给我分咯!^&^。
6. 关于诚信的文言文关于诚信的文言文:《商鞅立木建信》 原文: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 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
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 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本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
秦国在实施新法令之前,立于南门,取信于民。新法实行后,太子犯法,刑其师傅。
这两件事说明了信用是国家的重宝,善于治理国家的人必定得到民众的信任。 扩展资料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顿丘(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 人。
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
政治上,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 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赐予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后,商鞅被公子虔指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尸身车裂,全族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