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人在郑州还需要办暂住证吗
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长垣在郑州居住,需要主动到在郑州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如果在郑州暂住满6个月,可以申请办理在郑州的居住证。
当事人办理完毕在郑州居住证,可以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七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登记站)申报暂住登记。登记站应按有关规定采集暂住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免费为其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第八条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凭暂住登记凭证向登记站申领居住证。
(一)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当地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二)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地住所属于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
(三)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第九条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三)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第二十一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服务:
(一)教育服务;
(二)基本公***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服务。
第二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60岁以上老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的优惠政策,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卡;
(八)享受上级政府规定的不受户籍限制的跨区域补贴政策;
(九)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