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算一审还是二审

发回重审算一审。

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一审上诉二审开庭的时间如下:

一审上诉二审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开庭。以民事案件为例,法院一审后,对方上诉,需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何时驳回上诉或者开庭,没有时间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综上所述,发回重审算一审。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