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签劳动合同为什么越短越好
劳动合同短期化,不利于促进社会就业,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了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无论是第几次签订劳动合同,均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时,只要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能够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又续订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短期化,不利于促进社会就业,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了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稳定,无论是第几次签订劳动合同,均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时,只要劳动者没有用人单位能够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双方又续订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