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有儿童福利院吗?
有的。
莆田市社会福利中心地址:荔城区新度镇白云路999号。联系电话:0594-2197213。
莆田市社会福利中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福利和收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律,收养社会“三无”人员及社会弃婴,承办老人托养,执行《儿童家庭寄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
建立健全收托对象生活、康复医疗、护理等各项制度,推行岗位责任制,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拓宽社会化服务,积极扩大对自费收养业务,增强自我保障能力,为收托养对象创造优美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推行岗位责任制,规范树立文明窗口的形象;
制定贯彻社会福利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扩展资料
莆田市社会福利中心医院简介
莆田市社会福利中心 清道光二十五年(1849),西班牙籍天主教徒在涵江塘北设“仁慈堂”,收容婴幼儿约100人,经费由国外教会津贴。
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美基督教会在黄石(原在涵江埔尾)建“善育堂”,收容16名孤儿(后增加到250人)。 民国31年(1942),莆田县政府在城内(荔城河边翁祠)创建莆田县救济院,收容本地乞丐、孤老残疾人,每人每餐供应米二两。至民国38年,全院有100多人。
1949年解放后,莆田县政府把莆田县救济院改为莆田县养老院,收容无依无靠的老人45人(后增加到102人);
1950年8月,接办善育堂,改名福建省儿童教养院,收容孤残儿童95人(后增加到400多人)。
1952年9月,接办西班牙籍天主教徒创办的仁慈堂,改名为莆田县残老教养院,收容残老人员41人(后增加到117人)。 1959——1965年,莆田县人民委员会先后创办老烈属养老院、精神病人收容所和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等福利事业单位。?
1966年3月,福建省儿童教养院迁往建宁县。同年11月,莆田县养老院、县精神病院、县残老院等合并为莆田县社会综合福利院,设在黄石桂岭(原省儿童教养院旧址)。
1970年,原养老院、残老院合并,改为莆田县福利院,收容对象是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孤儿和弃婴。院民生活由县革命委员会拨款供给,每人每月生活费43元,被服费6元。
1985——1990年,莆田县人民政府先后拨给县福利院修缮费24.5万元,修建院民食堂、院民宿舍、综合楼各一座。
1980——1989年,该院先后被省、市、县人民政府评为文明单位。 2002年5月,莆田县福利院上划由市民政局主管,升格为莆田市福利院。
现在莆田市福利院拥有孤儿爱心楼、院民楼、综合办公楼、食堂楼、老年人公寓、残婴楼。
于2003年10月在福建省莆田市湄洲岛上分立残疾儿童福利院;现有成年院民及弃婴225人,干部职工52人。业务范围:除了仙游县外收养全市弃婴及“三无”对象,其退休自费托养的老年人。
参考资料莆田市民政局> 政务公开 > 机构信息 > 直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