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合理吗?

合理。

“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法学中一个法理上的基本原则。

“法无禁止即可为”这一原则的适用主体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俗的解释,就是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去做。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并且不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裁。

扩展资料

2014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颁布的《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法发〔2014〕27号)中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对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要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对行政权力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

“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力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作为一个公民,他不但可以大胆地运用自己的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自由),还可以勇敢地监督政府(法无授权即禁止)。对政府而言,不但要谨慎运用手中每一份权力(法无授权即禁止),还必须尊重公民每一份权利(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中国法治——如何理解“法无禁止即可为”

百度百科——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