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中的清退是指的什么?
公文处理中的清退是指将有关办毕的收文按期返归原发文机构或由其指定的有关单位。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三十四条,涉密公文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清退或者销毁。
第三十六条,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扩展资料:
需办理清退的文件类型:
1、绝密文件;
2、仅供征求意见或审阅的文件;
3、被明令撤销的公文;
4、有重大错误的公文;
5、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人讲话稿;
6、其他由发文机关指定清退的公文。
不需清退的文件包括群众文件、过时的文件、仅供领导传阅或审阅的文件。
中***中央党校-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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