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是什么意思
军转干是指军队转业干部,其成员为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部队文职干部,其身份由军队职务级别(军衔)转为行政级别(国家公务员级别),至于转业后是不是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则视具体工作安排而定。
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
一、转业,首先转的是职业。在部队,职业是军人。到地方,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单位或企业的工作人员。自主择业的,叫自由从业者。
二、其次转的是事业。在部队,事业是为国防服务,为部队建设作贡献。到地方,就是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再次,转的是岗位。虽然都是干部,但在部队叫军官,多数还带个长,大多数是在领导岗位、指挥岗位上。在地方,能带长的就不多了,大多数是办事员、科员,是个工作人员岗位。因为职业的变化,事业和岗位也跟着变了。
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他们人生的重大转折。如何安置好军队干部,不仅是部队组织、军队干部和其亲属高度关注的重要课题,而且对于巩固国防、稳定军心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起着重要作用。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一般情况下士兵转业由地方民政局、劳动局等部门负责安置。副团(不含)以下军官由地方人事局负责安置,副团以上军官由组织部负责安置。
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第三条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