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

我国会计法律法规体系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比如:由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由财政部制定,国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规范。

会计:

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kuài jì,英文名称为Accounting。会计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会计工作,二是指会计工作人员。

会计工作是根据《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及各种税收法规为法律依据来核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财务报表,从事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工作人员是进行会计工作的人员,有会计主管、会计监督和核算、财产管理、出纳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