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中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唐律疏议》的主要法律思想内容有礼法结合、维护“三纲”和等级特权的思想 一、“德礼为本、政教为用” 唐代以前,对礼仪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的认识总有对应或制裂的趋向,到了唐代,才在认识上把礼义道德的作用和法律的作用在儒家思想原则上统一起来,大大丰富了儒家礼法结合的思想,形成了完整的礼主刑辅,礼法结合的思想体系。 二、封建纲常的法律化 “三纲”是维护封建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和制订封建法律的一个根本原则。 1、“君为臣纲”及其在唐律中的反映 为了确保皇帝的权力及其人身的绝对安全,李唐王朝在法律上作了严格的规定,凡属 违反“君为臣纲”危害皇帝的犯罪均属罪大恶报,处以最严厉的刑罚。 这些犯罪主要有: ①谋反、谋大逆, ②危害皇帝安全, ③大不敬三类。 2、“父为子纲“ 3、“夫为妻纲” 三、维护等级特权的立法思想 1、贵族官吏有罪无刑 当贵族触犯国法时(犯十恶者除外),唐律制定了议、请减、赎、官当(dàng)等减免刑罚处分的规定,不同身份等级的贵族犯罪,享受不同的权利,均可适当减免。 2、良贱异法 良指良人、平民,贱指贱民。大体来说,贱民又分为杂户、官户和部曲、奴婢三等。凡是贱民,法律规定他们在政治、经济、诉讼、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地位与良人不同。 主要内容 第一篇《名例律》,相当于现代刑法总则,主要规定了刑罚制度和基本原则; 第二篇《卫禁律》,主要是关于保护皇帝人身安全、国家主权与边境安全; 第三篇《职制律》,主要是关于国家机关官员的设置、选任、职守以及惩治贪官枉法等; 第四篇《户婚律》,主要是关于户 籍、土地、赋役、婚姻、家庭等,以保证国家赋役来源和维护封建婚姻家庭关系; 第五篇《厩库律》,主要是关于饲养牲畜、库藏管理,保护官有资财不受侵犯; 第六篇《擅兴律》,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将帅职守、军需供应、擅自兴建和征发徭役等,以确保军权掌握在皇帝手中,并控制劳役征发,缓和社会矛盾; 第七篇《贼盗律》,主要是关于严刑镇压蓄意推翻封建政权,打击其他严重犯罪,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 第八篇《斗讼律》,主要是关于惩治斗殴和维护封建的诉讼制度; 第九篇《诈伪律》,主要是关于打击欺诈、骗人的犯罪行为,维护封建社会秩序; 第十篇《杂 律》,反不属于其他“分则”篇的都在此规定; 第十一篇《捕亡律》,主要是关于追捕逃犯和兵士、丁役、官奴婢逃亡,以保证封越国家兵役和徭役征发和社会安全; 第十二篇《断狱律》,主要是关于审讯、判决、执行和监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