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律确立不是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
孟子说过:徒法不足以自行。
法律的确立只是“有法”。从现代社会法治观念来讲,这仅仅是个开始,是有法可依。但它并不能解决为什么要依法、如何依法、凭什么依法、如果不依法会怎么样等问题。
法律的实施,则是要法律发挥效用,要求大家“依法”的过程。法律的实施才是法律的生命之所在。没有实施的法律只不过是一纸空文没有任何价值。
而法的实施则可以通过1:法的遵守。这是从普通大众权利义务的角度来谈。是法律实施的常见方式。2:法的执行。这是从权力的行使来谈。除了权利义务,强大的权力也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之下。3、法的适用。主要是只司法。就是在事实的基础上,将法律之规范按照法定之程序实现在社会生活之中。一般情况下是在法律没有得到遵守的情况下出现。
以上三点才是法的实施的主要方式。其作用都是将纸上的法变成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变成现实的法。
大概就这样了,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