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律盟的为什么需要律师?
案例一
王某与前妻生育2个子女,王甲和王乙,均已成家。1986年,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两人与王甲的儿子王丙一起***同生活。2003年12月8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生前主要由王丙赡养。1988年王某与李某建造了一栋约200平方米的二层砖木结构的房屋和王某与李某***有存款46400元作为遗产进行分割。在继承的过程中,王甲、王乙、要求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王丙感到委屈,就请了律师,律师通过取证证明王丙从小就同王某和李某一起***同生活,在王某去世之前,王丙对王某尽了生养送终的义务,应认定王丙对王某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 根据继承法相关条款司法解释,最终让王丙争取到了合法的遗产继承权。
案例二
苏某1993年1月从台湾省回广西钦州探亲,3月中旬在南宁经人介绍认识李某,双方于3月31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苏某于登记结婚当天,给了李某1万美元用于购置房屋,4月4日又给了被告1000美元,补足购房款。李某于4月8日以其名义办理购房手续,购得“富达花园”内楼宇第四栋一单元三层B座二房一厅房屋一套(尚未交付使用),价值人民币98098元。另外,苏某于3月31日送给李某金项链1条、金耳环1副、金戒指3枚。婚后双方还***同购置了康佳牌25寸彩色电视机1台、组合柜1个、大床1张、梳妆台1张。婚后夫妻感情尚好,没有生育子女。在苏某生病期间, 李某陪原告上医院看病,照料原告。苏某于同年5月底返回台湾。8月中旬,苏某从台湾来南宁后,发现妻子李某由于做生意,常早出晚归,对其冷淡,关心不够,遂于1993年9月向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仓促结婚,婚后因年龄、性格、观念等因素,相互之间无法适应,没有夫妻感情。非但不能安度晚年,反添烦恼、痛苦,要求与妻子李某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同财产。称“富达花园”商品房一套系自己在婚前一人出资购买,应归自己一人所有,那些送给了妻子的金银首饰系夫妻双方***有财产,应各要一半,由于没请律师,一审法院基本按苏某的陈述作出了判决,妻子对此不服,请了律师上诉到中院,律师提出夫妻一方赠送给另一方个人所用的礼物,应当认定为受赠一方个人所有,不能认定为夫妻***同财产,因而手饰不能夫妻分割,对于苏某于结婚当日给李某钱(后又补款)用于购置房屋,是属一方出资购置用于夫妻***同生活所用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同财产 ,双方分割,经过律师在法庭上的据理力争,李某终于如愿以偿。
案例三
2004年8月14日,刘某因做生意急需用钱,遂向某工贸有限公司借款24万元,但该工贸公司要求必须有借款担保人。为及时得到借款,刘某想起了自己的三个好朋友,于是拿着事先写好的借据急匆匆去找他们。王某等三人出于朋友义气,也没问清借款合同上的“保证人”是什么意思,自认为只是给刘某借别人钱做个见证,便毫不犹豫的在借据“保证人”一栏上签了字。2005年1月7日,因刘某到期未清偿借款,工贸公司便将四人送上了法庭。接到法院传票还一头雾水的王某、李某和桓某,怎么也没想到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吃上了官司。
2005年2 月23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与工贸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王某、李某、桓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合同上签字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立即偿还某工贸有限公司借款24万元,王某等三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这种以“义气”为出发的盲目担保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殊不知很可能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纠纷,在自己莫名其妙的情况下被诉之于法庭。如果王某当时能咨询一下律师,知晓自己签字的后果,又何至于卷入这场比窦娥还冤的官司。
我们随时会碰到的问题
狗咬伤了一个过路的行人
--作为行人你知道可以获得什么样的赔偿吗?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实际损失都应该怎么计算你了解吗?
--作为宠物的主人,你知道如何才能把损失降低到最小吗?当对方要求你赔偿时,你对这些赔偿费用没有异议吗?你真的必须赔付那么多吗?
--双方都想争取尽量多的利益,如何争取自己的利益,从哪方面入手,需要什么证据,如何举证,引用什么法律条款,在有多个法律条款可引用时,引用哪个法律条款对自己的利益保障最有利,只有律师才能最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诸如此类,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会遇到多少这样的问题,请看:
生活中我们随时面临权利被侵犯
你的孩子在学校受了伤
你的宠物被别人毒死了
邻居家的狗吓着了你的孩子
你家隔壁装修吵得你无法休息
好端端的车在停车场放一宿被划伤
孩子的幼儿园刚装修完,孩子回来喊头晕
楼上的水漏到你们家,地板被泡,家具被毁
你在商场被滑倒,不注意撞上了透明的玻璃
从美容院出来,皮肤过敏,甚至受损
刚住进的新房墙面有了裂缝、管道有了渗漏
小区规划中的草地变成了楼房
网上购物交友被骗时
生活中我们随时都需要律师来为我们减少损失避免风险
你的孩子在学校误伤了同学被对方家长索要高额赔偿
你的孩子为了好玩跟同学索要钱财面临被学校开除
别人的孩子在你家玩时出现了意外
新房要验收时
要买房、卖房时
要租房、租车、租铺面柜台时
出了交通事故时
买了保险,该理赔时遭拒赔时
房子拆迁,对拆迁方案不满时
闲置的房产或汽车家具等要出租时
雇佣小时工、保姆、保洁员时
在工作生活中无时不需要用到律师
要跟公司签用工合同时
公司要解雇你时
房子要装修时
别人要向你借钱或者借钱不还时时
你要参加旅行社出去旅行时
买了劣质商品时
工作中身体受伤时
老人要立遗嘱时
继承遗产有纠纷时
婚前财产要公正时
要签离婚协议时
离婚遗愿达不成时
孩子不尽赡养义务时
你被别人诽谤、 你的肖像权被侵犯时。
企业经营中无时不需要律师
要设立新企业时
企业要增资扩股时
企业要变更时
要签劳动合同、经济合同时
和员工有劳动纠纷时
合同执行中遇到问题时
企业需要各种对外谈判时
企业被人家起诉时
企业要对外投资、合作、担保时
企业要租买办公经营场地和设备时
企业要制定各种规章制度时
有债务纠纷时
要催收货款时
以上这些只是企业经营中遇到中的很小一部分,没有人可以确保自己不会有这些问题的发生,在它发生的时候我们要怎样去处理呢?我们的处理是否可以得到预想的结果呢?结果的断定是否会有经济上的纠纷问题呢?我们的做法是否合乎我们法律的规定呢?
法律服务行业是最有前景的行业
因为 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我国全面进入法制社会,从个人衣食住行到企业经营发展样样离不开法律的保护,时时受到法律的制约。
因为 生活水平提高了,老百姓在解决温饱后,开始重视自己的安全需求,越来越在乎自己的权利是否受到侵犯,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因为 法制建设愈加完善,人们法律意识提高,越来越多利用法律而非依靠强势保护自己的权利。
因为 法律行业在中国只有仅仅二十年的历史,还是一个刚刚学步的婴儿,正经历快速成长的过程。
为什么要选择会员制的法律服务
为什么说会员制法律服务行业是继互联网后造就中国百万富翁的摇篮
因为会员制法律服务在中国刚刚兴起,竞争对手少,发展空间大,属于朝阳中的朝阳产业
因为会员制法律服务的代理商投资少,利润大回报高,不需传统企业的高成本,只要多动嘴,多动腿,谁都可以赚到大钱。
因为会员制法律服务在国外已有成熟模式,已形成庞大的产业,造就了一大批百万富翁。
国外的法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