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保持物价稳定
国务院出台16项措施保持物价稳定
1.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保持农业稳定发展。
2.稳定农副产品供应。各地区要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落实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制度。有关部门要继续把握好中央储备粮、油、糖投放和轮换的节奏、力度,保障市场供应。3.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各地区要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
4.保障化肥生产供应。
5.做好煤电油气运协调工作。进一步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石油企业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生产负荷,增加柴油产量,保障市场需求。各地区要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不得随意拉闸限电。
6.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各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财政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7.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各地区要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8.继续落实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清理和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各级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9.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有关部门和地方要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对已经确定的调价方案,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完善配套措施,审慎出台。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10.规范农产品经营和深加工秩序。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取缔无证照收购加工棉花的行为。
11.、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规则,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
12.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尽快出台《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条例》,强化成本监管。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的行为纳入价格监管范围,增强处罚的针对性,加大处罚力度。
1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强化价格监管力量,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14.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
16.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地区要把稳定价格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研究制定价格应急预案,依法完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增强价格调控监管能力。
16.建立市场价格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国务院确定的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