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才购房补贴2022

在本区域内符合嘉定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重大城市规划建设的驻区单位、区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现代农业等领域中,由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定期确定每一批次可以享受购房补贴的单位。

1.高校、科研院所单位名录,由区科委负责确定。

2.企业单位名录,由区经委、区国资委、区农委负责确定。

3.区属事业单位、驻区城市规划建设、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名录,由区人社局和相关主管部门确定。

补贴办法:符合学历职称条件(1)

(3)的人才购房补贴金额为60万元,符合学历职称条件(4)的人才购房补贴金额为45万元。购房补贴采用额度分配的方式,由领导小组按照不同单位板块进行综合平衡,确定补贴分配方案。各板块主管部门按照为嘉定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确定本板块各单位补贴分配额度,制定分配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后,负责协调落实到具体用人单位。购房货币化补贴资格每年集中审批一次,获得资格后三年内有效。

获得购房补贴的基本条件:

(1)户籍状况。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且提供居住证积分单。

(2)在职情况。正式员工指已与可享受购房补贴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同时提供连续6个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3)购房条件。申请购房补贴对象必须为2015年1月1日后在嘉定区域内首次购房并符合国家、本市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申请本人须填写承诺书。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一条第二项领军人才来通创业,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项目落户所在地政府(园区)提供租住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在通购房自住的,按《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层级,给予40~15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第九项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提供统建类、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购房自住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