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被抛弃有何法律责任

对于我国在未婚先孕的过程当中,对于小孩的处理是非常麻烦的,可能会发生抛弃行为,是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情节,要接受法律处分,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关于未婚生孩子抛弃了犯法吗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一、未婚生孩子抛弃了犯法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生了孩子的,女方生完孩子后遗弃不管的,如果造成严重情节的,会构成遗弃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未婚生子违反法律规定吗

未婚生子是违反计划生育法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违法事项。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所知,未婚生子将会面临以下问题: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二)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三)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四)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五)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

(六)社会在快速发展,法律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隐私也变得更加宽容了。只要没有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未婚者之间自愿的同居,已经成为法律不会干涉的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在此提醒选择该方式的男女:法律在宽容的同时,也在声明自己的立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不干预、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后,决定分手,需要自行解决,对于这种从未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却又希望法院出面“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三、遗弃罪的构成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一)行为主体必须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义务来源不限于亲属法的规定,而应按照刑法总论中所讨论的作为义务来源予以确定。例如,孤儿院、养老院、精神病院、医院的管理人员,对所收留的孤儿、老人、精神病人、患者具有扶养义务;将他人的未成年子女带往外地乞讨的人,对该未成年人具有扶养义务;先前行为使他人生命、身体处于危险状态的人,具有扶养义务;如此等等。

(二)行为对象是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其中的年老、年幼并无清晰的年龄界限,患病的种类与程度也无确定的标准,都需要联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来理解和认定。行为对象不必与行为主体具有亲属关系。

(三)行为内容为“拒绝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