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以下简称致富带头人)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致富带头人,是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重要举措,对推进 脱贫攻坚 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和省扶贫办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产业引领、精准培养”的工作途径,紧扣“能力培训、孵化创业、带动增收”三大环节,在全县31个“十三五”贫困村每村培育3-5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每人带动3户以上贫困户脱贫,力争实现1000人以上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党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遵循市场规律,围绕贫困村脱贫攻坚规划,确定致富带头人创业致富的主要方向和内容;
尊重个人意愿和个体需求,激励和引导培育对象提升创业技能、拓展创业渠道;
要充分发挥贫困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要把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育成为创业致富带头人,帮助贫困村培育更多“领头雁”。
(二)统筹资源,合力推进。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各类资金、政策统筹力度,提升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组织化程度。根据创业需求和创业项目,实施分类指导、分级服务,建立多形式、多层次、多类别的指导服务体系,形成强大合力。
(三)创新机制,注重实效。尊重创业规律,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新力度,积极为致富带头人创业带动创造条件。坚持以人为本与“百企帮百村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帮助创业带动者解决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服务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建立相关带动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释放创业者的内在活力。
(四)彰显特色,带动增收。结合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分类分层开办培训班和实训课程,围绕产业类型设置教学内容,探索因地制宜的创业培训模式。针对贫困村从事创业活动和有创业意向的人员进行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扶贫带动能力等方面的专项培训。通过建立“扶贫车间”创业导师跟踪辅导制度,对培训对象提供持续的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
三、对象选择
1、选择条件。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领办村级产业项目实力和能力、愿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本土人才。确保遴选出来的创业致富带头人政治思想强、创业意愿强、创业基础强、带动能力强。
2、选择范围。主要从目前已在贫困村创业人员中选择,包括“村两委”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农村党员、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
在外创办企业、务工有意愿回村创业的本土人才;
企事业单位愿意回贫困村创业的人员。要注重将贫困村“两委”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等“两个带头人”的培育相结合。
3、选择程序。致富带头人选择,按照自下而上、公开公示的程序进行。基本程序是“本人申请、村“两委”推荐、乡镇初审、县级确定”的程序择优选拔确定。
①申请人填写《安福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申报认定表》,并向村“两委”做出带动扶贫承诺;
②村党组织召开由驻村第一书记、村“两委”干部、乡(镇)挂村干部等人员参加的村“两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③乡(镇)党委、政府对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后,上报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
四、对象培训
(一)工作步骤
1、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业局和县人社局联合根据贫困村产业布局和需求情况,制定创业致富带头人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2、抓好实训基地建设。县农业局牵头按照全县贫困村产业类型、规模和带贫益贫情况,建立1个以上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强化现场培训,示范观摩,开拓思路。
3、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业局和县人社局联合制定的培训内容要与扶贫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与学员创业实践相结合,合理利用资源,具体培训内容按照换脑子、学技术、找路子的思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4、加强典型案例教学。各乡镇要深入总结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典型案例,采取案例教学或经验交流形式,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益贫责任意识和创业能力。
(二)培训经费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培训经费主要用于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五、带贫益贫机制
(一)创业经营带贫。推行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和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的产业扶贫新模式,加大对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引导支持贫困户参与致富带头人创业项目经营,到创业致富带头人产业基地接受指导和技能实训,通过自选产业项目或与创业致富带头人已有项目进行合作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脱贫致富。
(二)创业项目用工带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领办创办产业项目,积极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并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资产收益扶贫益贫。贫困户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的项目,在取得收益前要对其长期利益保障作出制度安排。脱贫攻坚期内,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各乡镇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属于村集体所有,收益主要通过开展公益岗位扶贫、奖励补助扶贫等方式,激励贫困人口劳动致富、光荣脱贫。
六、政策支持
(一)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村创办项目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回流贫困村领办创办项目。对经批准停职回村创业的人员,原单位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停职创业人员停职期间,原单位停发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档案工资可按国家规定正常调整。
(二)建立以带动实效为依据的基地建设和奖补政策。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创)办的企业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在农村土地流转、项目申报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根据实际带动贫困户稳定发展生产或长期有效务工增收脱贫的户数,按照《安福县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奖补办法》(安办资[2018]38号)文件享受政策扶持。
(三)建立以减贫实效为导向的金融支持政策。各金融机构要针对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项目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的前提下,重点加大对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保险机构要把创业致富带头人发展的产业项目纳入保险扶贫范围,享受保险扶贫优惠政策,同时加强数据累积和精算,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积极开发适宜产品,适度提高保额,适当降低保险费率。建立健全贫困地区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扶贫产业基金。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机构,通过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融资担保。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
(四)建立以提升帮带动力为目标的激励政策。对带贫益贫成效显著的创业致富带头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深入宣传,把创业致富带头人纳入乡贤数据库和村组后备干部人才库管理,优先推荐参与村“两委”换届和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对创业致富带头人中表现优异的在职村书记、主任,在考录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加分奖励。
七、相关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坚持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安福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农工部长潘其波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尹伟民任副组长,县委农工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科技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旅发委、县工商联、县金融办、县人民银行、县银监办、县金融办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业局和县人社局联合负责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协调、组织、创业致富带头人技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创业致富带头人人选和创业导师的人选确定,以及培训组织、跟踪服务、管理激励、评估考核等工作;
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实训基地的选择。其他部门单位要对照培育方案做好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扶持、服务等工作;
各乡(镇)要做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创业导师人选的推荐审核工作,整合资源做好本乡镇相关人员的跟踪服务和扶持激励等工作。要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协调机制,形成工作专人抓、落实全到位的工作氛围,努力做到定时完成,确保培训质量;
定责到人,确保责任落实;
定量考核,确保培育效果。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跟踪服务,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要建立健全培训方案、培训计划、培训专家、受训学员、效果跟踪等内容的教学培训档案,实现培训规范化。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指导,注重引导创业致富带头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取得实效。要促进贫困村党组织带头人和创业致富带头人两支队伍有机融合,既要把村党组织带头人和有致富能力的党员培养成创业致富带头人,又要把优秀创业致富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培养成村“两委”带头人,切实做到以党建促脱贫,以脱贫促党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把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探索发展村社一体的村集体经济。要结合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加大对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力度。搭建好与龙头企业的对接交流平台,促进深度分工合作。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创业致富带头人领办创办项目,做好与“百企帮百村”等帮扶行动的对接。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作用,为项目拓展市场和创业资源整合提供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深入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培训工作,营造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短信平台、宣传栏、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推广和宣传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扶持政策、先进典型、成功经验,激发创业热情,辐射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创业致富。各乡镇扶贫站要认真收集和整理创业致富带头人先进典型、通过举办扶贫创业竞赛等活动,形成鼓励创业致富带头人“传、帮、带”贫困户***同致富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和支持培育工程。
(四)深化信息跟踪。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国家要求每季度通报一次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省里要求每月上报一次数据,并定期通报各地的进度和实施情况。要求在2018年8月30日前制定好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选定好创业致富带头人和实训基地,并且建立信息档案库,及时采集创业致富带头人创办企业、实施项目、享受政策扶贫等情况,以及带贫人数量、带贫方式、带贫效果等信息,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及时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坚持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创业致富带头人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更新。
(五)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对创业致富带头人的监督管理;
对贫困村“垒大户”、扶能人不扶贫困户、创业项目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突出问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