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被拘留可以探视吗
治安行政、司法拘留,家属可以探视,也可以交纳生活费。但是如果打架涉及到刑事犯罪,属于刑事拘留的,家属不能探视。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持相关证件、文书,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责只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一、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有4个规定,具体如下:
1、行使探视权的主体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
2、探视权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人权;
3、夫妻离婚后才有探视权的出现;
4、探视权的行使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三、探视权的时间是多长:
1、可以先由离婚的夫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法院一般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
2、但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会明显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8周岁以上的孩子明确表示不想被另一方探视,法院则会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