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 月14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认真总结了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会议认
(1)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符合有法可依的要求,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②为了更好地实施依法治国方略,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2)①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每个人都要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②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③在自觉守法的同时,还要敢于、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④要积极宣传法律,弘扬法治精神;⑤要认真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规范自身行为。(答出其中三点即可,其他符合题意的可酌情给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