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受理机关受理案件的程序
法律分析:受理行政赔偿案件程序是:
(一)申请赔偿与受理立案:
1、政策法规处为我局机关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机构,负责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2、请求赔偿应由请求人填写《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
(二)审查:赔偿申请是否属于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
(三)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承办部门应在一一个月内对赔偿请求提出予以赔偿或不予赔偿的意见,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处审核。
(四)行政赔偿的执行: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同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