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六定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一是定机构。实行“小总部”“大部制”管理,严控集团机构数量和人员。二是定职数。严格按照职数配备干部,限制管理人员职数比重。三是定员额。进人一律对标管理,劳动生产率超过或达到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方可进人,自然减员的实行“退二进一”。四是定机制。建立进人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机制。五是定薪酬。薪酬与利润、业绩、贡献、能力挂钩,绩效薪酬比重提升至80%并严格延期兑现,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六是定任期。全面推行董事会任期制、经理层聘任制、员工合同制。在改革配套措施上,深化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建立人员分流安置机制,畅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压缩法人户数和管理层级,构建灵活高效市场机制,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调整规范机构职务名称。充分尊重企业自主经营权,二级以下企业“六定”改革由集团总部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条 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