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黄河流域建立什么
《中华人民***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应当在黄河流域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效水资源利用协调机制,加强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中华人民***和国黄河保护法》是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旨在加强对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确保黄河的可持续发展。其中,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效水资源利用协调机制是黄河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具体来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效水资源利用协调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建立流域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黄河流域的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等工作,促进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二是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合作,达成资源***享和信息***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效利用水资源的目标。除了规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效水资源利用协调机制之外,《中华人民***和国黄河保护法》还规定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对黄河流域进行分类管理,加强黄河流域水资源的监管和保护;规范黄河河道治理、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行为,促进黄河的良性循环发展等。
黄河保护工作中,哪些部门和单位需要参与协调治理工作?《中华人民***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应当在黄河流域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效水资源利用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需参与协调治理工作。具体来说,涉及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土地管理、林业、农业、交通运输等方面的部门需全面参与相关治理工作。
《中华人民***和国黄河保护法》的出台是为了加强对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以确保黄河的可持续发展。其中,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效水资源利用协调机制是黄河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全面参与,并加强协同治理。同时,该法还规定了一系列措施,以促进黄河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七条 应当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效水资源利用协调机制,从源头上加强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