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现今只有公章没有个人签名的证明都没有法律效力了吗?

不是。

单位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材料)的要求,单位向法院交证据,证据上要再盖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不能把提交证据的要求和日常生活混同,日常各单位出具书面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盖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同时有权签字人签章就有法律效力。

向法院提交的,是发生诉讼时可以成为证据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不论原始什么签章,单位在提交法院时,都需要加单位公章和负责人签章。

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原因,其中有一款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所以被恶意伪造的合同是无效的(自始无效)。

这种无效是绝对无效,所以这份合同不存在任何效力(除非出现善意第三人情况)。

民事重在证据的保存,所以你有充足的理由说明情况,才能让法院确信这是一份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