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社保问题!

你提出的是社会保险的计算时间和承担问题。应从鉴定并履行劳动合同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

1,《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明确,“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2,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