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想合伙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合伙人想要退伙应该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同时不得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除此之外,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退伙情形时,合伙人可以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退伙。
法律客观:《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