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沿海捎带业务以及关于它的法律问题?
沿海捎带业务是指在中国沿海港口之间从事外贸集装箱的国内段运输。
法律问题:
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和国国际海运条例》(《海运条例》)第57条明确规定,在两个中国港口间的集装箱运输属于沿海运输权范畴,未经批准,境外航运企业不得经营中国港口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2013年9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在上海试行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的公告》(《公告》)。《公告》允许中资航运企业利用全资或控股拥有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经营以上海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对外开放港口与上海港之间的捎带业务。
沿海捎带业务发展:
当前形势下,航运市场急需促进政策,来改善疫情对全球供应链带来的消极影响。根据国内机构对全球主要班轮公司的调研,沿海捎带业务的潜在需求巨大。
此次政鼓励沿江、沿海、国外的货物在洋山特殊综保区与本地货物进行中转集拼,可进一步优化国际贸易航线网络布局,提高货物集并和转运效率,降低外贸进出口货物的综合物流成本,形成内外循环的关键链接。
如果说上一次打破沿海港口动态平衡,是由于近年来行政力量推动组建港口集团,形成“一省一港”的格局导致。如今,“沿海捎带”业务的进一步“解禁”,或将从产业层面推动各大港口“势力范围”重新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