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房子.租户涉嫌从事不法行为,房主可以强制收回房子吗?不赔偿损失吗?法律有规定吗?急。。急
按照你们的合同约定,房主可以不承担赔偿损失。这条并非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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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在哪里。这里提供一个《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给你看看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结构的;
(三)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的;
(四)违反约定逾期六个月不交租金的;
(五)其他违反合同约定情形的。
因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
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各地都有对出租房的相关规定,大同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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