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制度最重要的内容是啥
我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宪法职责,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自觉接受监督,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奋斗!(2015年6月24日拟定? )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015年7月1日通过 )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2018年2月24日通过 )
扩展资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宪法宣誓制度。
2018年4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订)《青海省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订),对《海北藏族自治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进行了修改。
《办法》规定:本州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