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什么情况下不能简写法律名称

如果不加书名号,可以简写。

比如说他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就可以这样直接写的。

加书名号就应当是法律名称的全称,比如说他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应当写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

一般政府文件是非常正式和规范的约定文本,各人对相同的概念理解的可能都不一样,所以必须指代明确且具备唯一性,这样才不会在后期执行合同时因理解差异产生分歧。

所以,任何表述都必须书写规范和完整。避免后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