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刑事律师

1、本案属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

违约就是未能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侵权即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参见以下法律规定。

---------------------------违约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竞合的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2、张鹏有权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证据问题:

(1)书证:去广西南宁市市中区春天歌舞厅的门票,证明与歌厅的合同关系。

(2)物证:电死人的话筒,证明死因以及歌厅作为责任主体。

(3)视听资料:歌听内的监控录像,证明事件的过程以及张丽丽死因以及歌厅作为责任主体。

(4)证人证言,知情人李冰冰的陈述,证明事件的过程以及张丽丽死因以及歌厅作为责任主体。

(5)鉴定结论,法医对于张丽丽尸体的鉴定结论,证明死因。

(6)勘验笔录,报警后警察对于事故现场的笔录,证明死亡原因以及歌厅作为责任主体。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