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令可以申请吗

在诉讼程序中,包括一审、二审,均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当然应该有充分理由说服法官同意,包括调查的具体事项,与案件的关联性,具体证据的调取方式调查地点等。可以写调查取证申请书递交给法院,由法院决定是否需要调取该证据。个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法院批准后,会签发一份调查令的。

法律分析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调查令的申请人应当是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民事案件以及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和履行义务顺位在后的被执行人。民事案件或者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的代理律师代为申请的,应当由当事人特别授权。 调查令的持令人应当是经当事人委托并已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代理手续、取得有效律师执业证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参加民事案件或者执行程序的律师。 民事审判程序中,申请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调查令的书面申请。持令调查的证据应当是与案件有关、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经法官审核内容固定明确、载体稳定和便于封存转交的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特定证据的复印件或复制件,物证、证人证言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