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权包括哪五种
身份权是指个体在法律上享有的与其身份地位相关联的权利。
一、亲权
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义务。这包括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如为子女提供生活所需,保障其受教育权等;同时还有管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确保子女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二、配偶权
配偶权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所享有的平等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相互扶养的义务。如夫妻双方有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的义务,***同承担家庭生活的责任,以及在离婚时享有平等的财产分割权等。
三、亲属权
亲属权是基于血缘或法律拟制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它涵盖了亲属之间的身份利益和身份行为。例如,亲属间的扶养义务、继承权等都属于亲属权的范畴。这些权利保障了亲属关系的稳定和谐,维护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合法权益。
四、荣誉权
荣誉权是个体享有的保持其荣誉不受非法剥夺、侵害的权利。这包括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名誉、声望等,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荣誉权。
五、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
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主要是指与创造性智力成果相关的精神权利,如著作权、发明权、发现权等。这些权利体现了创作者对其智力成果的独占性支配,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这些权利的保障有助于激发个体的创新热情,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综上所述:
身份权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荣誉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五种。这些权利***同构成了个体在法律上享有的与其身份地位相关联的权益体系,保障了人们在家庭、社会以及精神文化领域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