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一)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一是建立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制度机制。二是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

(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一是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二是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三是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 四是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三)完善司法管辖体制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二是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三是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诉讼案件管辖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

(四)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一是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二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是完善审级制度。四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五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五)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一是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三是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四是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