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联五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均有什么人组成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服务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中国残联领导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等专门协会。
扩展资料:
第十八条专门协会委员会要坚持“残联领导、部门配合、协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围绕残联中心工作做好协助和配合,针对本类别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开展工作、提供服务;要通过中国残联对省级专门协会进行业务指导。
第十九条专门协会委员会要配合中国残联开展相关活动,尤其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残疾人节日以及其他重要传统节日期间,在积极配合中国残联的同时,也可各自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
与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合作举办大型活动时,应聘请法律顾问予以指导,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和审核。
第二十条专门协会委员会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探索社团法人运行的有益模式。对内要加强自身建设,内部治理规范,班子团结并充分履职,人员、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对外要加强自律和诚信建设,信息和财务公开透明,工作绩效上水平,社会评价高,社团年检确保合格,评估等级争取公益类社团组织的高级别;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国残联相关要求,严于律己,厉行节约,树立并提升公益组织良好社会形象。
第二十一条专门协会委员会主动接受中国残联专门协会项目评估和财务监审委员会的第三方项目评估和财务监审,加强在法人社团治理模式下的项目评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强化民主监督,提升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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