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能考警察吗
酒驾尚未构成犯罪的,未曾因犯罪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是可以考警察的。
所谓诈骗罪,是指犯罪行为人以欺骗的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使他人基于该错误认识而给予财产,进而造成他人损失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他人的财产数额较大的即构成刑事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中华人民***和国刑法》并未就数额较大的范围加以明确。为了弥补《中华人民***和国刑法》存在的这种立法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专门的有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予以了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行为人。骗他人财务的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即属于诈骗他人财产数额较大的情形。但是具体的立案标准,需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确定。因此,对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全国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数字,而是由各省自己去确定。
个人建议
建议查阅当地人民法院或者是人民检察院出台的有关文件。
酒驾与醉驾不同,一般而言,饮酒驾驶:20mg/100ml ≤ 酒精含量报考公安机关的警察岗位是要经过政治审查的,一般会要求你到当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的证明。根据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录用仅规定考察对象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简言之,就是考察对象曾经有犯罪行为,无论是否受到过刑罚都不得录用。其次,如果考察对象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也不得录用。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刑事处罚,违法程度未达到刑事犯罪那么严重。所以对因行政拘留而不得任用的情形做出了一定的列举,仅限于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这意味着因其他行为而受到行政拘留的不会影响公安机关的录用。
综上所述,因酒驾(未达到醉驾标准时)不是不得确定为录用人员的条件。因此,酒驾是可以考警察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组织、参加反对中国***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四)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五)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八)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九)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一)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十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十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十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十五)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十七)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于香港、澳门居民已领取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除外;
(十八)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的;
(二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十一)其他不符合担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