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势变迁与合同落空的异同

合同落空(Frustration of Contract)是英美法的术语,它与大陆法上的情势变迁原则相类似。合同落空是指在合同成立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失,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意外情况而使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标受到挫折。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予免除责任。按照英国的法律和判例,下列情况往往可以作为合同落空处理:(1)标的物灭失;(2)违法;(3)情况发生根本性的变化;(4)政府实行封锁禁运和进出口许可证制度。

所谓情势变迁,是指在合同成立后,非由于当事人自身的过错,而是由于事后发生的意外情况致使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谋求的商业目的受到挫折。如果仍然坚持履行原来的合同,将会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有悖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对于未履行的合同义务,当事人得予以免除或者变更的责任。 情势变迁原则不适用于边界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