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吗
刑事案件是可以和解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是可以和解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具体规定如下:积极条件:1、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2、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3、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4、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5、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消极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具体分为两类: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二、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一百零八、 增加一章,作为第五编第二章:“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