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一男子因感情纠纷行凶致1死2伤,他将会面临什么刑事处罚?
会被判刑最少20年起步。被感情左右的人,注定不能理智做任何事情,冲动是魔鬼,这句话放在一些因爱生恨的人身上,一点儿也不为过。
最近在湖南衡阳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事件,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感情上的纠纷。10月31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在发布的警情通报中说道,在10月30日16时28分许左右,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雁峰区黄白路金钟时代城的商业区三楼上出事了,有个男人把刀架在女子脖子上,接到报警电话后警察局迅速出警,当场把嫌疑人王某进行抓获。
可是事情发生的太突然,王某还是伤害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当事人吴某和嫌疑人王某有过一段感情纠纷,王某心中怨恨,于是在吴某带着其儿子王某逛街时,拿刀伤害了其母子俩,吴某的儿子在送去医院进行抢救之后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也受了很重的伤,被送去医院治疗,在事情发生期间,商场的一名保安欧阳某某在制止嫌疑人时,也遭受伤害,最后被一起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好在吴毛和欧阳某某已经脱离了生命安全。
嫌疑人王某今年46岁,受害者吴某今年40岁,从年龄上可以看出二人产生了一段不正确的感情。爱而不得就出手伤害,王某这种偏激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害怕。要知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无能为力,可是如果因为这就不继续热爱生活心存怨恨,那么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感情是如此,其他的事更是如此,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对生活的热爱和人生的追求,如果能做到这些,爱情就会是你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事情了,希望大家都能开心健康的生活,不要将对生活的怨恨或者感情上的爱而不得,而化为仇恨发泄到别人身上,做一个积极阳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