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药师证怎么开药店
没有药师证不能开药店。
开设药店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必须的。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必须有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者药剂师。因此,如果没有药师证,就无法担任药品经营企业的负责人或者药剂师,也就无法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自然而然就无法开设药店。
办理药师证需要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件: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申请人需要提供药学专业的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药学本科、硕士等学位证书;
3、资格证书:申请人需要提供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初级药师、中级药师、高级药师等;
4、职业证书:申请人需要提供药师职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执业药师证书;
5、培训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药学相关的培训证明,如药学培训班结业证书等;
6、工作经历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药学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如工作证明、聘书、劳动合同等;
7、照片: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综上所述,药师证的具体申请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