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的法律责任包括

员工无意给公司造成损失,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不算犯法,不会追究法律责任,不过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赔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主张一次性赔偿,也可以依法扣除劳动者在职期间工资的方式分期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扣发劳动者工资需要有合理合法的依据,如果既没有约定又不能证明员工存在违规行为的事实以及证明员工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反倒是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工资以及支付因克扣工资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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