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学校打羽毛球打伤同学了应该谁负责
学生在校园内受伤,学校一般是有责任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但是也存在学校无责任的情况,那就是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可以不承担责任。例如提供安全的学习环境和设施,篮球场场地平整,而且打球受伤原因是因为运动身体接触导致的意外,这种情况学生是需要自己承担责任的。大学生不同于小学生,是一个完全有自主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学校打球受伤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大学没有这方面的监管责任和义务。学生在学校内打球受伤的,如果学校尽了安全义务后,例如学生受伤后及时治疗或者送院的,就不用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__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